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艳 通讯员梁建聪
碧绿的山水中,一艘小船行驶在江面上,3名法官提着国徽,法警拉上横幅“大化法院库区水上巡回法庭”,这个法庭便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工作。《法治日报》记者跟随法官的脚步,体验这别具一格的法庭工作。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境内的岩滩库区地处红水河腹地,这里多山多水,偏远村屯的群众要出门找法院办事,不仅舟车劳顿,光是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既然群众出门不便,法官就主动上门,库区“水上巡回法庭”应运而生。 “游走在库区江河湖泊之间的水上巡回法庭,它也许只是简单的一艘小船、一面国徽,但却承载着库区人民的期盼。”法官唐秀腾说,去年一年,水上巡回法庭交出亮眼成绩单,新收库区各类民事案件19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97.3%,服判息诉率高达95.7%。 8点30分,船只靠岸,抵达此行的目的地——岩滩镇下皇村,法官们要调解一起渔民养殖合伙合同纠纷。 2018年,黄某与陆某合伙养殖,黄某负责投资,陆某负责管理,双方按合同约定对收入进行分红。自2020年起,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渔场营收不佳。 黄某认为是陆某管理不善导致鱼苗没有喂养好,长成后卖不出好价钱。2021年11月,在进行分红时就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陆某足够的分红。陆某不服,起诉到大化法院。 在岸边找上一块空地摆上国徽,一张台子上放上原告、被告、审判员、书记员的牌子,大家搬出小凳子坐好,调解工作开始了。没有了法院庄严肃穆的氛围,在家门口的调解,让当事人双方多了一份舒心。调解工作比预想的要顺利,一个多小时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谢谢你的理解,谢谢法官专门大老远跑一趟!”原告陆某握着被告的手感激地说。 一场纠纷画上句号,“水上法庭”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个巡回开庭的目的地。船只在江水里徐徐前行,法官们护着国徽,笔挺的制服,胸前闪耀的徽章,在山水如画的库区里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下一站要调解的是一起颇令当地党委政府头痛的矛盾纠纷。2016年8月,某村屯开展屯级水泥道路建设,覃某便将自家与屯级道路相通的唯一一条道路基础修整好,准备与屯级水泥路一同硬化。然而韦某将木头等杂物堆放在道路中间,覃某清理后,韦某又挖沟断路,导致覃某无法正常通行。经过政府、村委多次调解,当事双方仍无法达成和解,覃某将韦某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与被告为同村邻里,“水上巡回法庭”来到事发地走访询问情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调解现场,乡亲们都赶来看热闹,法官释法明理,启发当事人换位思考,调解现场成了普法课堂。 棘手的矛盾纠纷迎刃而解,双方达成约定:被告韦某自行搬移杂物并修复道路,使道路能正常通行,且今后不再无端阻挠原告覃某正常使用该道路。 调解完已临近下午,法官们简单就餐和休息后,又赶到岩滩工业园区。园区目前已入驻7家企业,主要为硅业加工、钛铁矿和灰绿岩加工等行业。随着矿产企业的整顿转制加快,产生了不少涉企商事纠纷案件,水上法庭充分发挥非诉调解组织的诉前调解作用,将具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在进入诉讼前先行调解,矿区业主好评如潮。 平时到库区办案,法官们都会事先和企业沟通,到企业走访,此次走访广西锐辉矿业有限公司和大化县新亚硅业有限公司,听取企业司法需求,征求企业建议,宣传环境保护法和大化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司法服务措施。 17时50分,一天的行程结束了,法官们又回到办公室,梳理案情、撰写裁判文书,对新的一天的行程作出安排。忙完这一切已是深夜,明天又将是行程满满的一天…… 记者手记 乘着渔船破浪前行,跨越山川湖泊,“大化法院库区水上巡回法庭”满载着公平与正义,日复一日地穿梭在碧波粼粼的湖面上。法官们因地制宜,根据库区水资源创建“水上小法庭”,做库区大文章,让案在船上审,方便老百姓。法官深入库区船上办案、码头普法的工作场景,也成为偏远山区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化法院以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新模式,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触角,打造出“库区司法”特色品牌,期待“水上法庭”一如既往乘风破浪前行,公正司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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