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杨佳艺 记者张昊

“云龙原先仅有的一家律所因改制注销,这里的老百姓太需要法律服务了。”已经连续6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江苏南京律师沈林科说。

前三年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后三年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沈林科为法律援助事业挥洒着青春汗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工作需要,沈林科已经两年多没有回过家了,日常“朝七晚十”、节假日和周末加班加点,已成为她的工作常态。正是凭借全力以赴的敬业精神和过硬的专业水平,她在担任志愿律师期间,不仅收获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等诸多荣誉,更得到了服务地群众的交口称赞。

替农民工维权一直是沈林科的工作重点,她每年办理1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农民工案件的数量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

2020年8月25日上午,云龙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涌入10名农民工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其中一名农民工王某某介绍说,他们于2020年3月至6月在云龙县某易地搬迁点为“老板”郭明(化名)做工,约定每日工钱150元。但完工至今,郭明仍拖欠工钱不给,现在连人都找寻不到。

沈林科热情接待了王某某等人,通过交谈了解到,郭明未与10名农民工签订任何合同,更未购买任何保险,也未出具欠条等相关凭据。王某某等人除了知道郭明的电话外,对“老板”的其他信息一无所知。

沈林科先是走访该易地搬迁点工程项目部,从某包工头处得知,王某某等农民工口中的“老板”并不叫郭明。后经辗转查证,沈林科最终确定了“老板”的完整身份信息。证据收集完毕,她即向云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不懈努力,2020年12月7日,沈林科与承办法官一起促成该案达成调解协议,为农民工争取到了应得的欠款。

“作为律师,我尽可能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争取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沈林科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沈林科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格外关注。14周岁的张某某来自云龙县的一个低保户家庭,父母离异后一直跟随母亲王某某生活。张某某从小患有多种疾病,七八岁时出现心理障碍。王某某身患多种疾病,但为了养家,还是起早贪黑到各个乡镇卖氢气球,在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患上了抑郁症……

张某某的父亲却不闻不问,拒绝支付抚养费,张某某的生活一度陷入绝境。2021年5月,王某某带着张某某来到云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接待他们的正是沈林科。听着王某某的倾诉,看着一张张医院检查单、化验单、处方单……她深感同情。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审核后,沈林科多次与王某某和孩子见面,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为其讲解法律知识,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心理和情绪疏导。

庭审中,沈林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积极举证、发表代理意见,要求被告今后按照离婚协议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补齐此前未支付的抚养费32000元。最终法院采纳了沈林科的代理意见,母子二人也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除接待咨询和办理案件,沈林科还通过多种方式发挥光和热,用知识与智慧为群众合法维权、排忧解难。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沈林科进驻乡镇、走进村寨、深入田间地头和工地,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使法治精神在云贵高原山区扎根;面对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沈林科用专业与耐心顺利化解一个又一个纠纷,被群众称为“百姓的好律师”。

六年间,沈林科坚守为民初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9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及培训429场次,解答法律咨询9099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令当地老百姓深切感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沈林科看来,能够实实在在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这六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很值得。

Tags:六年 坚守 诠释 为民 民情 情怀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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