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63所学校,超9成全面实现明厨亮灶,100%持有效证照,人员健康管理基本到位。10月31日,香洲区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总体情况良好。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提升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意识,在2017年秋季学校开学期间,香洲区食药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香洲区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六个百分百”活动,专项检查报告近日出炉。 网络图 专项检查报告显示,截止目前,香洲区共有263所学校共265家食堂。其中84家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占总数的31.7%;B级有178家,占总数的67.17%,尚有1家食堂量化分级等级为C级,2家新办证暂时不需评级;已实施食堂明厨亮灶共246家,19家未实施明厨亮灶,明厨亮灶率为92.83%。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学校集体食堂、校园内食品销售单位、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托管机构等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情况、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落实食品经营者自查制度单位数情况、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单位数情况、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情况、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留样管理制度情况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落实情况和量化分级情况等进行了排查。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全部学校集体食堂均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能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基本到位,设施设备及操作比较规范,相关记录及台帐基本齐全。 但检查也发现个别学校存在一些问题。据香洲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发现少数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自查制度;食品留样标签记录不完善、留样不规范等;存在进货台账不全,如缺少供货商资质(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大米检验合格报告、肉类合格证明等;少数学校食堂存在设施设备陈旧、专间设置不规范、无预进设施、未明厨亮灶等问题。 目前,香洲区食药监局已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C级的学校食堂通报批评;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达到A级学校食堂通报表扬;同时,食药监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通报批评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督查力度,督促其加快整改,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争取使香洲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量化等级基本达到B级或B级以上。此外,还对13家未实施、6家未完善明厨亮灶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继续实施“阳光厨房”、“明厨亮灶”,逐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做到敢于亮“后厨”,督促餐饮服务工作人员提高餐饮服务规范操作意识。 来源: 珠报融媒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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