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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捧回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金色奖牌,成为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报告中,连续三年蝉联全国最宜居城市;环境质量持续多年保持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

  刚刚过去的2016年,珠海再度交出漂亮的环保成绩单!

  这一年,珠海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这一年,珠海空气质量总体良好,水环境质量保持达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全面提升;

  这一年,珠海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主动优化环境管理服务,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这一年,珠海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从而让珠海的绿色发展不断得到提速。

  去年蓝天白云天数多了23天

  2016年12月28日20时10分,接完最后一个群众投诉电话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停止接听、受理公众环境投诉电话和来信。

  自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广东省共接收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4270件,我市接收的交办案件仅44宗。

  “与广东其它城市动辄几百宗案件相比,珠海此次迎检的案件数量非常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一大队队长黄思嘉坦言,这一方面与珠海环境管理抓得严有关,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广大市民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珠海去年的环保成绩单印证了黄队长的这一说法。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继2014、2015年后连续三年全面达标。通过对大气、水以及土壤的大力整治,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全年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较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全年有效监测天数共366天,其中:优178天,良168天,轻度污染19天,中度污染1天;优良天数共计346天,较2015年多23天。

  此外,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6%;二氧化硫(SO2)年均值为9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持平;一氧化碳(CO)年均值(按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统计)为1.1毫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1.3%;二氧化氮(NO2)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0.3%;臭氧(O3)年均值(按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统计)为14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4%。

  如此的空气质量令全国人民艳羡,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对我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肯定。

  2016年,我市把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督办珠海电厂实施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运用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珠海电厂、金湾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珠海市大气PM2.5来源解析研究”研究课题;制定并实施《珠海市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781辆,是省政府下达2016年淘汰任务的120.2%。

  我市将前山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公众参与等10大方面76项任务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2016年与中山市环保部门先后三次开展了前山河流域跨界污染联合执法检查。

  在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市环保局已组织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高栏港区、万山区,启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6年,我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市共产生危险废物13.94万吨(包括医疗废物0.18万吨),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有效地解决了长兴化学材料、兄弟公司、摩天宇等一批企业危险废物转移难问题。

  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过去几年,珠海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多个“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指数发布机制,将生态环境质量量化为指数,率先发布生态环境指数;创新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率先探索“五规融合”;率先实施生态文明考核,借鉴国际先进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价,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初步形成了以生态制度管人的环保治理新常态……

  2016年,珠海继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我市通过《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部署的31大项67个具体改革任务中,52个任务已完成。全市14个乡镇均已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市、区、镇创建率达到100%。

  据了解,经过去年一整年的努力,《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目前已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珠海市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完成第二轮企业调研工作;出台《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全市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基本建成,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环境保护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了我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此外,《珠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对全市446家重点排污单位和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一般污染源进行排污权指标核算。

  在对2015年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计算和分级的基础上,2016年,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状况,编制了《珠海市生态环境指数测评体系》技术方案(修订版),新增了“NO2平均浓度”指标,修订后的指数体系共有7项指标,进一步丰富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范畴,生态环境指数体系更加完善合理。

  2016年,我市还完成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工作明确方向。

  2016年1月,珠海市及金湾区、斗门区取得了国家生态市(区)命名。截至目前,香洲区(含万山、保税)、金湾区、斗门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均在稳步推进中。

  高新区、高栏港区持续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其中,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家论证,待国家考核验收;高栏港区于2016年7月获得“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工业园区”称号。横琴新区则继续巩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果。

  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要守住环保的“闸门”,制度的笼子要扎紧扎密。

  2016年10月18日,市环保局正式出台了《珠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试行)》,对学校、文印店等47种建设项目实施环评豁免,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在试行期间,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这是我市优化环评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具体举措之一。2016年,我市还制定了《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通过优化排污费核定方法、优化环境管理服务等方式,推行多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实体经济成本,为稳定经济增长和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环境。

  老旧工业区“先有工厂后有小区”的废气扰民问题成为了新的经济形势下的新考验。随着土地价位不断上升,部分工业项目周边的土地被利用开发为商住项目,导致工业污染与居民的距离越来越近,由此带来的环境“邻避”效应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2016年9月,华新环保工厂超标排放臭气事件引起珠海对于“邻避”效应的重视。

  对此,我市建立了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专人跟踪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交通设施、垃圾和污泥处置、输变电等重大、敏感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加强与直接受环境影响社区和公众的沟通互动,主动公开环评相关信息,采取多渠道沟通协调模式,让公众充分了解关切的环境问题,主动参与反映环境方面诉求,从源头减轻“邻避”效应压力。

  要维护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就要求珠海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积极有效应对建设项目“邻避”问题,切实推动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对此,我市除了加强环境监管、监测,积极处理西坑尾臭气扰民问题等重点信访问题,日常还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初步构建了市监控、区(功能区)负责、镇(街)执行、村(社区)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新体系。

  据统计,2016年我市共出动12899人次,检查企业6065家次,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5单,立案处罚155宗,罚款金额1365.1万元;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266件,均已全部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此外,市环保局还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建成了移动执法系统二期及环境信访系统、核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严格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全市44家国控企业(含2014、2015年国控企业)均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内容实施信息公开。

  “环保的事不仅仅是环保局一个部门的事,珠海环保成绩的不断提升,有赖于全社会全方位提升环保自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随着“市民走进生态珠海”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民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整个社会形成了环境保护的良好自觉。

  据介绍,去年,市环保局联合中山、江门、阳江三地环保局,举办了“珠中江+阳江”中学生变废为宝“创意手工作品制作大赛”等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与澳门环保局开展了四次珠澳两地环保交流活动。通过绿色创建辐射带动市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共创建了各级绿色学校189所,绿色社区66家,环境教育基地12个。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只有全社会以高度的共识、高度的警醒、高度的自觉形成合力,才能推动珠海的环保再上新台阶,让“珠海蓝”永远灿然于你我的天空。

  今年环保再放大招 深化改革创新 治水护气净土

  2016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新的一年里,我市环保工作要再上一层楼。

  找准环保难点

  在大气整治方面,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较2015年上升4.5个百分点,PM2.5、PM10年均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比2015年均有17%左右幅度的下降;臭氧虽保持达标但浓度水平逐年小幅上升,比2015年上升1.4%。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珠海的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虽然保持达标,但珠海市处于西江最下游,水质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且自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水环境质量差强人意。特别是前山河的整治效果离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还有12条黑臭水体(香洲区2条、金湾区1条、斗门区7条、高新区2条)需在2017年前整治达标。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目前珠海市仍面临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建立、科技支撑薄弱、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土壤污染防治短期难以体现治理效果。

  根据以上环保难点,市环保局对于新一年环保工作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发大招——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治理,完成45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整治任务、珠海发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控制、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继续推进工业锅炉淘汰治理和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大扬尘污染控制,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充分发挥珠海市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全面落实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协调推进生态水网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土十条”的要求,结合《珠海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工作,加快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打好“十三五”污染减排基础

  完成“十三五”减排规划编制,合理分配“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力推进2017年减排重点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和任务。

  加强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

  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指导各区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严格环境监管 提升应急能力

  加强执法联动,规范执法程序,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我市首轮环境信用评价,打击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加强两法衔接,依法严惩环境犯罪行为。强化与周边城市环保部门沟通,共同打击跨行政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应对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关注台山核电厂的投产情况,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建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动建立我市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济、科技、国土、住规建、水务、农业、市政、林业、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保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监测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全面开展市、区、镇三级联创

  2017年,加快推进香洲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14个乡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工作,构建市、区、镇三级联创网络。

  撰文 特区报记者 宋雪梅

  摄影 特区报记者 钟凡

来源: 珠海特区报社

Tags:环保 保交 交出 出漂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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