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王帆)2月13日,记者从市市政和林业局获悉,根据市领导调研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为缓解我市早晚高峰期交通压力,该局决定于2017年2月13日起,对垃圾运输、绿化浇水、环卫洒水等城市维护作业实行错峰作业,涉及到400多辆作业车辆。
记者了解到,市市政和林业局要求所有垃圾清运车辆、环卫洒水车、绿化浇水车辆必须错开高峰时段出行,具体错峰时间为每天7:00-9:00、17:00-19:00两个时段内。
同时严禁在错峰时段内作业。如垃圾运输、绿化浇水、环卫洒水等城市维护作业车辆在错峰时间作业,市交警部门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另外,要求市有关垃圾处理单位接收垃圾时间延长到22:00。
来源: 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