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房屋租赁市场监管难”、“历史建筑及文化名镇名村保护难”……这些市民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将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得以解决。 市法制局昨日公布了珠海市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今年我市起草或修订的政府规章共9项,主要涉及住宅加建电梯、房屋租赁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户口迁移管理、历史建筑保护等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发展定位,我们将促进社会改革发展、反应民生需求的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计划,对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或者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政府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配合改革和经济发展需要。”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作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编制说明时表示。 据介绍,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中应当完成项目共9项,分别是《珠海经济特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珠海市小型客船管理规定(废止)》、《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修订)》、《珠海市历史建筑及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珠海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将有法可依。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市不少高于7层的住宅并未安装电梯。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关注,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难题。但由于电梯加装过程存在诸多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增设电梯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今年我市将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对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予以规范。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我市公布了户籍新政,市外户口准入条件更加宽松,入户渠道也更加丰富。为了确保户籍新政的落地生根,今年我市将对《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统筹考虑户口迁入政策,对现有户口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适应我市实际的户口迁移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户籍管理工作。目前,市公安局已完成初稿起草,并正在做进一步修改。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加快制定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通过明确部门职责、房屋租赁的硬件条件、相关主体责任等内容,有效解决目前我市房屋租赁市场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消除房屋租赁市场安全隐患。 我市还将历史建筑及文化名镇名村纳入依法保护范围,构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整体框架,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及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和认定标准、程序等内容,有效加强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管理工作。 来源: 珠海特区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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