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珠海一司机陈小姐反映:自己前段时间开车在梅华路交红山路路口,明明绿灯亮了才通过,结果却吃了一张罚单,不仅罚款300元,还要记2分。交警回应,处罚并没错,只是陈小姐误读了交规,而这样犯错的司机可不止陈小姐一人。

  1开车不看车道只看灯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陈小姐开车驶入梅华西路与红山路交叉路口最右侧的右转车道。陈小姐说,当时她要直行,一看信号灯是绿灯,啥也没想就直行出去了,结果被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罪名”是“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仅罚款300元,还要扣2分,陈小姐对此很纳闷,不理解,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通过监控还原,原来陈小姐当时行驶在该路口的右转车道,但她开车从右转车道直行出去,所以被“电子警察”抓拍,不按导向车道规定方向行驶。

  交警解释:该车道施划的标线和道路右侧设立的分道指示牌皆显示该车道为右转车道,只供右转车道行驶。交通信号灯指示车辆“准许通行”或“禁止通行”,而导向车道内所施划的方向箭头,则是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车辆通过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信号灯为绿灯,准许车辆通行,同时应按所需行进方向提前选好导向车道。车辆进入划有标线的导向车道后,在车道线变为实线后,就不得在交叉路口处变更行驶车道和方向。

  ●法律依据: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得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第七十二条 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处三百元罚款。

  陈小姐的遭遇给大家上了一课。珠海大部分路口都划有清晰的车道导向标志,你行驶到哪条车道,就要根据车道导向行驶,不要看见前方是绿灯,不管哪条车道,都认为可以直行。

  当然,还要指出一些司机存在这样的想法,他们在直行车道右转、右转车道直行,大多是为了图方便,哪边车少走哪边,以缩短等待红绿灯时间。在目前交通流量大、道路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提前选好车道,不按导向车道方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

  2开车分车道却不看灯

  陈小姐是开车不看车道,只看灯。这还有位张先生,开车行为和陈小姐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开车看准了车道,却不看红绿灯。张先生的遭遇也发生在梅华路交兴业路路口。他准备在路口左转车道左转,没错,他的确行驶在左转车道,也的确左转,结果还是被“电子警察”拍了,结果被扣了6分,罚款200元……这又是为何?

  原来在去年的2月份,有一天晚上9点多,张先生开车行驶在梅华东路交兴业路路口处,他占着左转车道准备左转,这时前方红绿灯有绿灯亮起,张先生也没多想,就开车左转,结果被路口“电子警察”拍下。大家仔细看视频就能发现,当时路口直行的信号灯为绿灯,而左转信号灯为红灯,估计那时的张先生误将直行绿灯看成左转绿灯,结果按冲红灯被罚。

  3看错或漏看交通违法信息

  去年12月的某一天深夜11点多,司机李先生行驶在梅华西路与敬业路交叉路口,李先生自称开车没啥问题,结果几天后收到罚单,被告知罚款300元,扣2分。李先生想不明白,于是抱怨:这个红绿灯太坑了,大晚上的路上没多少车,直接变成黄闪就好了,害得我冲了红灯。可是冲红灯要扣6分的,李先生这才扣2分,怎么说是冲红灯呢?原来他是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被“电子警察”抓拍而扣分。

  虽说找到扣分原因,可李先生还是强调,认为在深夜车少的路口,应将红绿灯调为黄闪。对此要解释一下,深夜时分的红绿灯是否要变成黄闪,需要交警部门对该路口夜间的交通流量进行调查分析,符合条件的才能变为黄闪,而且“黄闪”一般是在深夜12点以后才会使用。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主城区共有29个路口的红绿灯,在夜间改为黄闪,在这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在行经黄闪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观望,确认安全后通过。若遇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要将车速降低,主动避让,确保安全。

  当然,更要提醒其他像李先生这样的司机,开车留神,注意查看交通违法信息,千万不要为了交通违法而找各种奇葩借口。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很多司机的违法发生在好几个月前,甚至一年时间之久,可要去缴罚款时,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是否违法或者为啥违的法,然后心里就开始嘀咕,充满疑问了。所以大家最好养成勤查交通违法的好习惯,及时发现违法,及时处理,更重要的是及时改正,避免重复犯错。

  4看不懂箭头灯

  看不清箭头灯的变化,走错道很容易被“电子警察”抓拍。代某是位的哥,在2016年3月的某一天,他开车行驶在石花东路交情侣南路交叉路口时,冲了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被罚200元,扣6分。其实这个路口很容易走错,之前还发了文章提醒司机朋友们。

  石花东路交情侣南路路口是不规则的“Y型”信号灯控制路口。该路口北往南方向(即情侣路北往南方向)的进口道有3条车道,从左至右分别是“左转直行、直行、右转”,指向分别对应九洲港货运码头、情侣南路、石花东路。从去年6月5日开始,交警对这个路口的信号灯做了调整,将情侣路北往南方向最右侧车道的“全屏灯”改为“箭头灯”控制。也就是说,该方向红灯亮时有红色右转箭头灯指示,车辆禁止右转,否则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交警普法: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俗称圆形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俗称箭头灯)等。圆形灯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但是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箭头灯用于指示某一方向上机动车通行,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箭头灯绿色箭头表示车辆允许沿箭头所指的方向通行。红色或黄色箭头表示箭头所指方向禁止车辆通行。因此,右转箭头灯红灯亮时禁止车辆右转。另外,设置“红灯禁止右转”标志牌的路口,圆形灯红灯亮时也禁止右转。

  □杨小江

来源: 珠江晚报

Tags:珠海 海一 一司 司机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