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7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总结全国执法实践,发布《第一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以下简称《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共包含7个案例,涵盖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药品衍生物、企业未履行委托责任、直播带货经营食品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未按规定运输食品、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分装等违法行为。每个案例均包含关键词、核心要点、基本案情、处罚结果、指导意义、引用规定六部分内容,通过说理方式讲解裁判要点和处罚重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引述指导性案例进行说理,参照其进行定性和裁量。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工作,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明确、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构建“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执法体系,守护食品安全底线和公平市场秩序。

图片来源:“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燕玲】
Tags:市场 监管 总局 发布 第一 第一批 一批 食品 安全 行政 执法 指导 指导性 案例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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