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警查车 乘客拿出“反腐调研证”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12月19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会西宝中队交警,对一辆陕J号牌的白色尼桑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谁知,该车一乘客突然向执勤交警出示了一张“反腐倡廉教育课题调研证”,让交警给予“方便”。民警立即向带班领导进行汇报,经过询问,该男子自称是西安一朋友帮忙办的。目前,该男子已经移交金台公安分局十里铺派出所。 一乘客掏证让交警“行方便” 19日上午10时42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陕JX**27白色尼桑小型普通客车驾驶证为实习证,请执勤交警进行检查。接到指令后,高交大队西宝中队交警在宝鸡收费站出口缉查布控岗,对他进行例行检查。该车被拦停后,交警在检查驾驶人冯某相关证件时,该车一乘坐人高某向执勤民警出示了一个神秘证件“反腐倡廉教育课题调研证”,让交警给予“方便”。 交警发现该证件制作粗糙,图片模糊,并未标明发证单位,有造假嫌疑,立即向带班领导高交大队西宝中队副中队长郑瑢汇报,郑瑢立即组织一组交警对乘坐人高某进行口头询问,另外一组对其所乘坐车辆、驾驶人冯某进行检查。 经检查,驾驶人冯某持实习证,车上共3人,其中一人驾龄在3三年以上的,冯某虽然持实习驾驶证,但车上有驾龄在3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可以驾车上高速,无违法行为。此外,该车也正常。 交警发现证件涉嫌伪造 而乘车人高某对其所持证件来源说不清楚,吞吞吐吐,称是从中纪委办的,并提供了证件查询网址。民警根据高某提供的网址,以及证件上印刷的网址,通过互联网查询,该网站为“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网”,从该网页查询不到高某所持证件的信息。 经民警耐心的说服教育,高某才称其本人现年43岁,陕西省子长县人,系陕西省某石油公司工程部高级工程师,所持的“反腐倡廉教育课题调研证”是通过西安一开画廊的朋友办的,出示该证件的目的是想让民警给予照顾。鉴于查处伪造国家工作人员证件不属于交警职责,中队通过110指挥中心将嫌疑人高某移交十里铺派出所。 高交大队西宝中队副中队长郑瑢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执法人员更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件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目前,金台分局十里铺派出所正在对嫌疑人高某进一步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刘光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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