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这次开庭一共审理了16起案件,这16起案件的原告均为同一家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快审中心负责人迟玉青告诉《法治日报》记者,“16起案件都属于争议不大、事实比较清晰的金融纠纷,适合采取要素式审判的方式,集中开庭审理,可以极大地提升审判效率”。 202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区开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蒙马奔腾”行动,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审执质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作为呼和浩特市案件量较大的基层法院,赛罕区辖区范围内金融类案件较多,赛罕区法院成立了速裁快审团队,金融类案件经过网上立案、统一排期后,采取繁案精审细审、简案快审快结的方式,极大地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蒙马奔腾”不仅要“蹄急”,更要“步稳”,法官不仅要做好审判工作,更要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迟玉青告诉记者:“审判结束后,为了让双方当事人真正解决问题,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我们也会提出建议,并要求金融机构拿出具体方案,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真正解决双方的债务纠纷。”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办案力量的同时,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将风险控制的思维模式应用于审判管理中,一方面尝试精简流程,实行扁平化管理,简化案件报结、归档等其他事务性程序,为审理减负;另一方面,严格管控从立案、分案到开庭、结案、上诉、执行等各个节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全流程的跟踪管理和实时监控。 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管办主任韩韬告诉记者,由于二审案件占比大,当事人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诉前导出调解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因此市中院将提质增效的重点放在案件的审理环节,把行政部门、辅助部门中有审判职称及能力背景的人员全部调配到审执一线辅助办案,让接待、送达、开庭、文书制作、案件报结、卷宗整理等各环节都有充足力量保障高速运转,同时也反复细化优化岗位职责,确保审案团队能各司其职、有效契合。 案件执行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呼和浩特市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案件集约化办理的工作模式,让原有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转起来,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甄别繁简案件、分段化流水线处理财产查控、文书制作等执行辅助功能的作用,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执行不同于审判,执行是要用真金白银来说话的。”回民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丽告诉记者,“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改变了以往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不仅能够大大提升执行效率,而且能够降低执行领域各个环节的风险,对于执行领域干警廉政风险的防范也是非常重要的。” 据统计,呼和浩特市法院案件执行周期已由183天缩短至109天,平均缩短74天。在为期一个月的“草原雄鹰2021”执行行动中,11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331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3789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执结案件3187件,11.56亿元标的金额执行到位。 2021年12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执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公司法务人员张先生4天就代表公司拿到了2000余万的执行款。他惊喜地说:“我大前天才递交的申请,这在以往公司的执行案中是从未遇到的!” 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表示:“无论是优化制度,还是激发潜力,最终的目的都是提高审执质效,从根本上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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