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1名(副主任科员或科员)。 二、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含国家和省驻珠单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之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11或者985院校。 (三)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条件。 (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选调对象: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5.未满原单位服务期限的; 6.通过公务员考试,未满一年试用期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rsk2229916@163.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报考者姓名+选调公务员”字样。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6-2229959、2120312。 2.报名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③近期大一寸红底证件照3张;④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非必需)。 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二)资格初审。市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达到10人时,进行考试环节;不足10人时,取消本次选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前6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最高分者进入资格复审、组织考察环节。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组织考察。笔试、面试后,经资格复审,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市政府办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以面试成绩为参考依次替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或调入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在2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调;以面试成绩为参考依次替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五、其他 1.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来源: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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