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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记者王帆)公益性活动需在路灯灯杆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需要符合什么要求?车身广告要怎么设置才符合规定?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周围10米的广告照明,不能设置什么颜色?昨日,《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同时出炉,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给予了详细的指引和操作规范。目前两个征求意见稿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

  多个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据悉,为加强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维护市容市貌,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宜居城市,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市市政和林业局组织修订了《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记者了解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实行分区域管理的原则。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地理界限、文化特色和行政分区而形成不同管理控制要求,将城市在空间上划分为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和适宜设置区。

  征求意见稿规定,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或者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无候车亭的公交站牌、消防栓、邮筒、路名牌等及其周边5米范围内。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等人和车流出入口及其周边10米范围内等。

  另外,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名胜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对本市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建筑控制地带内、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不含招牌):党政机关、部队、边防检查站、出入境关口所在地的建筑物;各类学校的教学区域、医院;珠海市标志性建筑物主体部分;市级重要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红线范围内和风 景名胜区。

  经市政府批准的公益性活动需在路灯灯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只允许设置与公益性活动有关的公益广告,不得设置与公益活动无关或任何形式的商业内容。

  对车身广告有多方面要求

  记者从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实施细则对车身广告设置有多方面要求,在位置方面:要求车身广告不得遮挡车辆路线标识;前后挡风玻璃内外、车顶部和车轮不得设置广告;车头不得设置广告内容,但可改变颜色与广告画面保持统一协调;车身广告一般设置在车身两侧车窗玻璃以下范围。如需占用车窗设置,占用面积不得超过车窗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且不得影响车内乘客视觉效果。

  同时,车身广告不得遮挡或覆盖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等车辆安全设施;禁止在车身外侧上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

  另外,设置车身广告应符合以下景观要求:车身广告色彩应协调美观;车身广告画面应保持固定、完整,画面设计不应动感过强,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眩晕和刺激感;车身广告的画面、文字应比例协调;车身广告的内容应健康合法,符合社会公德;不可展示低俗、恐怖、私密性等内容。

  照明广告不得妨碍交通安全

  《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到,在灯光控制 要求方面规定,有照明户外广告中的照明装置应优先选用节能设施,降低能源消耗。

  “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同时,鼓励对有照明户外广告设置必要的光源遮蔽方式与恰当的投射照明方式,避免由于过度照明、超范围照明等引发的光污染,包括干扰光、眩光、混光、人工白昼等。”

  同时,有照明广告设置时不得妨碍交通安全。设置于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不得采用闪光方式和红、黄、绿三种颜色等。

  “技术规范能够给予更详细的指引,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有了细致的操作规范,让广告的设置单位能更直观了解该如何按规定设置,执法部门在监管时也有详尽的依据。”市市政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期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2216233。

来源: 珠海特区报社

Tags:应如 如何 何设 设置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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