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重大调整:休渔开始时间将统一为每年5月1日12时,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1个月,首次将南海单层刺网纳入休渔范围,首次要求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本报讯 记者陈翩翩报道:记者从市港澳流动渔民办公室获悉,根据农业部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重大调整,休渔开始时间将统一为每年5月1日12时。此外,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了1个月。

  根据《通告》,今年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同时,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

  调整后的伏季休渔制度对不同海域渔船伏休时间作出调整。其中,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管理区域界线以及该线远岸端〈117°31‘37.40”E,23°09’42.60”N〉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灯塔〈120°50‘43”E,21°54’15”N〉连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珠海属于此范畴。

  而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通告》还规定,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具体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海洋伏季休渔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认同。据悉,现行的休渔起止时间在不同海域,甚至同一海域不同区域相差很大,不同作业方式也不尽相同,由此导致休渔期间渔船跨区域作业、休渔作业方式冒充非休渔作业方式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为此,新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统一了休渔开始时间,为每年5月1日12时,可有效防范休渔违规行为发生。

  其次,新制度还将休渔类型统一和扩大,首次将南海单层刺网纳入休渔范围,首次要求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另外,休渔时间延长,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1个月,将对海洋资源修复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来源: 珠海特区报

Tags:今年 年海 海洋 洋伏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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