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监委对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原局长(兼)李洪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洪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低价购房;目无法纪,指使他人打探案情;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人事调整、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洪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洪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天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付子豪】
Tags:天津 天津市 津市 市委 组织 组织部 副部长 部长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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