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 我是一名海外留学生,即将毕业回国,因随身行李较多,计划将部分行李通过邮递的形式寄回国内。请问我在海关通关的过程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宁波读者 王女士 王女士: 今年2月,海关总署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进境人员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的,应当在人员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的,应当自本人进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海关手续。下面结合该新政,对咨询内容进行答复: ● 办理进境分离运输行李海关通关流程是怎样的? 1.旅客本人进境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分运行李。 2.分运行李到达指运口岸后,主管地海关验核《申报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3.海关放行后,邮政企业邮递邮包至收货地址。 ● 《申报单》申报手续要怎么办? 邮递分运行李的旅客进境时需走海关申报通道(即红色通道),在海关申报台等指定地点填写《申报单》,附带本人有效进出境证件向海关进行申报。 ● 向分运行李进境地口岸海关申报要准备什么材料? 分运行李到达指运口岸后,应向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进出境使用的护照或其他进出境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3.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清单; 4.其他需要向海关提供的单证。 ● 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如您入境时未走申报通道向海关申报填写《申报单》,但能够提供六个月内的进境记录,分运行李经海关验核属于合理自用的,可以按照分运行李办理相关手续,但不享受免税额度。 2.对进境居民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的行李物品,连同其进境时海关已验放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总值。 3.分运行李如含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需要依法办理退运手续或货物报关手续。 4.分运行李不可含有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宁波海关所属宁波邮局海关综合业务科三级主办陈莹颖;宁波海关口岸监管处行邮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李来源)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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