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民政部决定遴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请、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二、申请条件 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汇编成册,制作目录): (一)关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申请表》; (三)《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办法》第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四、有关要求和安排 (一)民政部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民政部组建评审委员会,确定拟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民政部确定指定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23134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 邮政编码:100721 【编辑:叶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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