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艳 通讯员吴迎娅
“我的3亩地都被砖厂破坏了,他们就是不赔偿,如果再这样我就要去县里上访了。”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村民莫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抱怨道。 听完当事人的讲述,工作人员很快将榕津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榕津村的法律明白人莫时华叫来,一起劝阻情绪激动的莫某。最终,莫某同意坐下来与砖厂协商。经过多方积极调解,双方在司法所签订了协议书,砖厂支付6万元给莫某,双方达成和解。 这起纠纷的解决,法律明白人在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作为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他们清楚群众的想法和需求,能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提供咨询、进行调解、化解矛盾,更容易赢得群众信任。“以前我们是村里的综治员、调解员、网格员、信息收集员,现在又多了一员——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工作队员。”莫时华说。 “自平乐县司法局与张家镇党委政府开展法律明白人试点工作以来,我们在榕津村遴选了26名法律明白人,他们中有村干部,有村民党员,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对其进行任前培训并颁发聘书上岗。通过法律明白人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村里学法守法的氛围逐渐浓起来,治安案件逐年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张家镇党委书记胡韦说道。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强化法律明白人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2021年以来,平乐县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等程序,遴选出了一批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法律明白人,同时由一名乡镇干部担任法治辅导员,组织推动法律明白人队伍带动每家每户学法用法守法,让法治精神融入千家万户。目前,平乐县147个村(社区)共遴选出474名法律明白人、10名法治辅导员,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域覆盖。 平乐县司法局局长陈艳清介绍:“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过程中,法律明白人属于最基础的一环。为此,县司法局积极发挥法治宣讲团、司法所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村屯开展法治讲座,组织法律明白人加入微信群,定期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共享学法用法经验,全力提高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的能力。” 平乐县因地制宜,充分运用远程教育视频会议系统、“指尖上”的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村级警情通报会、村村通大喇叭等平台开办法律讲堂。线上,由桂林市、平乐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定期挑选网络热点及基层法律明白人容易遇到的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线上普法,同时邀请律师与法律明白人进行线上互动,解答法律问题;线下,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与法律明白人开展“面对面”培训。 如今,平乐县法律明白人已逐渐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乡村治理的行家里手和重要力量。这些活跃在田间地头,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的身影,为当地法治乡村建设按下了“快进键”。据统计,2021年以来,平乐县法律明白人参与和指导村调委会调解案件200余件,引导申请法律援助50件,参与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200余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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