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雷曙生 近日,兰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民警何花将一名被拐卖的男婴送到了河南省南阳市民政部门。这个刚满月就被亲人卖掉的男婴,在经过一周的颠簸后,走上了新的成长之路。
2021年12月31日7时12分,K307次列车从金华南开车后,软卧车厢一对向列车工作人员讨要婴儿奶粉的夫妻吴某某和沈某某,引起了列车长申庆雨的怀疑。申庆雨在与二人交谈的过程中发现,二人说话含糊不清,神色慌张,便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乘警长李永斌。 根据列车长反映的情况,李永斌立即前往9号车1号包厢开展调查。面对乘警的询问,吴某某二人含糊其词,无法说清婴儿的来历。于是,李永斌把吴某某带到餐车进一步深入开展盘问工作。面对压力,吴某某拿出了一张收养协议,称该婴儿出生月余,是他们从妻子沈某某老家收养的,他们给了婴儿母亲11万元营养费作为回报。 随后,李永斌立即将案情上报。接报后,兰州铁路公安处一边部署列车乘警控制嫌疑人,联系前方站派出所购买奶粉送上列车,全力保障被拐卖婴儿安全;一边部署乘警支队刑警大队侦查员立即前往案发列车全力侦办案件,及时解救被拐男婴。 4名侦查员当即出发,充分利用高铁交路,当夜便登上案发列车与乘警会合,并立即围绕嫌疑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沈某某供述,二人于2021年12月29日,经中间人联系,在河南邓州以11万元从男婴姥姥、舅爷爷处收买该男婴,准备自行抚养。 在掌握出卖人、中间人基本情况后,民警马不停蹄赶赴邓州,抓捕相关涉案嫌疑人。2022年1月3日,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男婴舅爷爷李某某。根据李某某的供述,男婴母亲杨某某2007年6月出生,意外怀孕生下男婴,他们为保全家庭名誉,主动将男婴卖予他人抚养。1月5日,杨某某等人全部到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沈某某、李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男婴被送往南阳市民政部门代为照看抚养。为便于案件后续工作便利,兰州铁路公安处将案件移交当地警方进一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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