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挪用扶贫资金 归还也罚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汤南、杨洋 通讯员粤纪宣)昨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据介绍,去年10月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在组织对14个省级贫困村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入户核查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121个具体问题进行查处,116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受到严肃处理。 鹤山古蚕村村委会副主任胡国胜骗取涉农资金补贴 2012年7月,胡国胜利用职务便利,以鹤山市某蔬菜公司名义骗取“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和“冷藏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70万元。鹤山市纪委给予胡国胜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翁源县热水村村干部刘石柱等骗取、挪用扶贫资金 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刘石柱同村委会主任陈石清(群众,已被判处有期徒刑)采用伪造表格、虚构扶贫互助社社员等手段,两次骗取省财政专项扶贫互助资金30.6万元至热水村扶贫互助社账户,再伪造该村村民借据,从中挪用30.6万元供个人使用,一年后才归还。翁源县纪委给予刘石柱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佛冈县井冈村村干部李伯放骗取危房改造资金 李伯放在负责该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通过冒充他人签名、私自增加农户名单等方式,为8户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4万元。经研究决定,迳头镇纪委给予李伯放开除党籍处分。 龙门县马嘶村党支部书记吴伟能违规申请改造资金 2008年8月至2012年1月间,吴伟能利用职务便利,先后违规为其母亲、父亲申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资金共5万元。同时,吴伟能还存在擅自转让集体土地、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和工作经费等问题。龙门县纪委给予吴伟能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高州市阁村村委会主任邓世龙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 2012年,邓世龙和村委会副主任刘成武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各自配偶作为家庭户主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25万元。高州市纪委分别给予邓世龙、刘成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汕尾城区洪流村村干部翁志问等低保金监管失责 2008年至2014年间,翁志问在办理低保户申报过程中,违规代其他村干部签名,东涌镇民政室负责人郑新船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导致该村7户不符合条件农户申领了低保金。东涌镇纪委给予翁志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新船党内警告处分。 东源县黄村镇社会事务办邹书群等低保金监管失责 2013年至2015年间,邹书群和三洞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坤才等人在落实低保、五保有关政策过程中违规操作,将1户不符合低保条件农户纳为低保对象,3户低保户拆分为12户低保户均摊低保金,20户应享受低保救助农户未纳入低保对象。东源县纪委给予邹书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钟坤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封开县禾楼村党支部书记陈旭进等收危房改造好处费 2012年1月,陈旭进与村委会委员莫进群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工作便利,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1000元,用于两人私人消费。渔涝镇纪委分别给予陈旭进和莫进群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倪子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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