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难道香港又割让给英国了?在香港回归20年后,英国籍法官竟将中国籍特首判处有期徒刑。如果这都可以的话,那么中纪委是否也可以对那个过生日开支超过海军年度开支的英国腐败女王进行“双规”呢? 前几天我刚刚撰文抨击了香港终审院经常无罪释放打砸抢烧的港毒分子,并且还把抓捕这些港毒分子、维护香港社会治安的七名警察判处重刑的无耻举动。本想面对十三亿中国人民的滔天民愤他们多少还会收敛一点。但没想到,这几天香港再出猛料,竟然要审判前中央特派香港特首。昨日香港高等法院已经宣布前特首曾'荫'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月,且立刻收押,不准保释。 曾'荫'权腰手均戴镣铐 此消息一出,全国舆论一片哗然。如果说香港法院审判抓捕港毒分子的香港警察是挑战法治底线的话,那么香港法院审判香港特首的行为就是赤裸裸地挑战中国对香港的治权底线。中国特首竟然被英国国籍的法官审判了,这简直是自1997年以来最荒诞的一幕。 首先我们来看看香港法院对曾'荫'权的所谓“受贿罪名”到底是否成立吧,在香港法院给出的证据当中,居然包括“收受二手跑步机一台”、“乘坐了一次游艇”、“在住酒店时赚取酒店积分的嫌疑”、“在深圳租了一套三居室”等等…… 天了噜,这也叫贪腐?这简直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这都叫贪腐的话,那么首先就应该把香港法院的那些贪赃枉法,脑满肠肥的英国国籍法官给全部抓起来先枪毙八百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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