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子女遗弃后,家住湖北利川市农村的向某病重去世,去世时身边只有村干部请来的护工。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其3个子女犯遗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985年,在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柏杨村,向某和二婚的妻子结婚,妻子和前夫生有子女孙某花、冯某。婚后两年,两人生下儿子向某均。到1993年,这些子女相继外出务工,年幼的向某均也随母亲外出务工,家里只留下向某一人,他开始独自生活。

老人遭遗弃病重身亡 3子女均获刑

独自生活17年后,2010年,向某继女孙某花的丈夫代替他出售了名下的土地、房屋等所有财产,双方签下赡养协议。当年,向某被二人接到一起共同生活。期间,向某均和向某继子冯某在得知出售财产之事后回村。两个儿子以父亲售卖价格太低为由,要求购买方补钱,每人拿到了4万元。

向某和继女孙某花一家生活了7年。2017年,孙某花和丈夫感情破裂外出务工,随后和向某再无联系。之后向某被迫搬回柏杨村,又开始独自生活,住在一间扶贫房,靠低保维持生计。

2019年,向某起诉要求子女对其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决向某均、冯某、孙某花等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支付给向某290元赡养费,他们均未执行该判决。

2020年6月,独自生活的向某摔倒致脑出血并瘫痪,后经村干部帮助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聘请护工照料。村委干部、派出所民警联系上向某均、冯某,通知其回家照顾病重的向某。

冯某返回医院照料向某,两天后将向某接回村。后冯某在向村干部提出批复其修建房屋的手续未果,后于6月28日留下病重的向某离开。村干部被迫再次请护工对向某进行照料。2020年7月1日,向某病重去世。

向某去世后,向某均、冯某、孙某花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月14日,法院一审认为,向某均、冯某、孙某花对年老、患病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遗弃罪。三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向某均、冯某、孙某花自愿认罪认罚,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向某均、冯某、孙某花犯遗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Tags:老人 遗弃 病重 身亡 子女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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