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庄滨滨 上海报道 在这个“照骗”时代,都说PS技术是万能的。但在司法审判中,利用PS伪造证据,那可是万万不能的。近日,在上海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中,当事人就对银行流水进行了“处理”,企图糊弄法官,不过这非但没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他还为此收到1万元的“罚单”。 原来,王女士与前夫刘某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协议离婚,并对房、车等财产进行了分割。但不久后王女士发现,刘某在离婚时故意隐藏甚至提前转移了一些财产。于是她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对刘某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件审理中,法官要求刘某提供2012年至2019年的银行明细。刘某声称时间跨度太大,先提交了2017年至2019年的交易明细,之后在法官的再三催促下,才补充提交了2012年至2017年的明细。 然而法官在审查中却发现,两份明细的覆盖时间有部分交叉重合,在重合的一笔交易记录中,对手账户信息明显不一致。随后法官前往银行进行了核实,发现其中竟有8处存在问题。 再三询问下,刘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他为了掩盖转移银行存款的事实,将两份交易明细扫描成电子文本,再利用PS软件对内容进行修改、伪造,最后再彩印成带有银行红色印章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鉴于刘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案件审理,上海浦东法院对其予以训诫并处以1万元罚款,这部分财产也对其予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定刘某支付王女士财产折价款80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励希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故意隐瞒或虚构案件事实,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一定要诚实守信,耍小手段钻法律空子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和本案中的刘某一样,“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 法官同时提醒,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情况,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即使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的财产在离婚时未予分割的,仍可诉至法院,请求再次分割,法院也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作者:佚名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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