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三孩被单位开除,李女士没想到,还被指控负责计生工作仍违规生育。 3月30日晚,她向九派新闻记者透露,在杭州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自己平时工作主要有除四害,检查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内容,与计划生育工作无关,不明白街道办为何要对公众说她在单位是计划生育工作者。 李女士同时坦诚,对待要不要“超生”,自己有过犹豫。但孩子不该因为“超生”的身份,遭遇太多恶意。 记者联系河庄街道办事处未果,但早前一相关人员告诉媒体记者,已知晓李女士提起诉讼,“官司自然会有一个结果。” 【1】没有蹭产假 “负责计生工作仍违规生育”经媒体报道后持续发酵,“明知故犯罪加一等”的骂声袭来,李女士伤心至极。 更让其难以接受的是,评论里,不少人还对她及她的家人进行了恶意揣测,说她蹭产假。“我现在很伤心,不明白街道办为何要对公众说我在单位是计划生育工作者。作为一个母亲,有必要澄清事情的真相。” 李女士介绍,2009年大学毕业后,自己通过招考进入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属下的村委会做大学生村官,从事村主任助理。2013年,她家大宝出生,在单位顺利享受了产假。 2015年底离职创业。2017年8月,她二孩出生。同年11月,她重新入职河庄街道办属下的社区工作专职人员。三年后,也就是2020年8月,她生下了第三个孩子。 分娩三月后,李女士回到单位上班,被告知“不能过来上班,等过了128天的产假期,直接办开除手续。”最终,她的工资只发放到2020年7月,社保和公积金交到2020年12月。 李女士觉得,她并没有主观上的“蹭产假”行为,自己生育3个孩子,实实在在享受产假的是1孩。 【2】三孩系疫情期间意外怀孕 明知“超生”的前提下,为何坚持生下三胎?李女士有自己的理由。她告诉九派新闻记者,三胎是2019年12月意外怀上的。 当时正处新冠病毒肆虐期间,社区防疫工作紧张繁忙,对街道工作人员来说,熬夜加班是常态。李女士即便身体偶尔不适,也没有想到自己当时怀有身孕。 到后面发现怀孕,面临工作与孩子两难选择的时候,她也犹豫过,但新冠肺炎期间,去医院做流产手术很不容易,以及她觉得生命可贵。 【3】很珍惜这份工作 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显示: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要求李女士于2020年12月15日起退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开除理由是:违反《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规定和《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第6项有关规定。 对此,李女士专程请教了相关律师,她说:“《妇女权益法》和《劳动法》均规定哺乳期不能开除,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规定和《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第25条第6项有关规定是下位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章。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该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他们依据下位法来开除我是违法行为,法院有很多判例是判单位输的,所以,我才据理力争,依法维权。” 李女士认为,用人单位在她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原单位支付赔偿金及拖欠工资等共计14.6万元。3月9日被驳回后,目前,她已经向萧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我的父母只是农民,辛苦一辈子供我和妹妹上大学。我大学毕业后能够通过招考进入街道办事处单位,作为合同工,工资不高但也算收入稳定,我很珍惜这份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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